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城市建设管理站
乙方:漳州市宇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2]WH[GK]2019001的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城市建设管理站南坑街道农友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及清扫保洁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 1 | 1-1 | 清扫服务 | 清扫服务 | 3 | 批 | 国内 | 590038 | 1770114 | 漳州宇洁 | 我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按照招标文件作业服务标准要求执行 | ||||||
| 合计: | 1770114.00 |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柒万零壹佰壹拾肆元整(¥1770114.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按招标文件执行;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南坑街道农友村;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响应。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乙方必须无条件要求管理人员100% 到位,环卫工人到位率不低于30%。合同签订生效3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员,环卫工人及垃圾车必须全部到位,未全部到位的,发包方有权无条件单方解除承包合同。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2乙方对辖区范围内的清扫保洁作业范围(包括1.辖区范围内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以及公共广场、空地、明沟等合同约定的范團内。2.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范围是指道路两侧建筑物立面之间的全部地面。)进行清扫保洁,要求每天两次大扫,作业时间内不间断巡回保洁及沿途公交站台清扫保洁和店面、住宅垃圾上门收集,沿途果皮箱,垃圾箱的清理、清洗。以及辖区空中垃圾、土头、杂物、废弃物等的清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一、考评办法:由村及街道组织人员成考评组进行考评,采取定期不定时抽查的方式进行。 1、考评次数:由村及街道组成考评组,按照考评内容对承包作业路段进行考评。要求每周不少于了3次,其中至少一次为大扫检查。 2、具体考评办法:考评组对清扫保洁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无物业小区进行分类标号。考评组以现场随机抽号的方法确定每次考评的具体路段,随机抽取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各1个以上进行考评。中标方要提供各路段大扫、保洁人员名单,以供考评。 3、考评组应提前15分钟通知中标方,中标方应指派项目经理或管理人员1名在15分钟内赶到指 定地点参与考评工作。否则考评组有权在月评总分扣2分/次。 4、考评组根据《漳州芗城区南坑街道农友村清扫清运服务项目作业考评标准)对承包作业路段进行考评,井分别填写《考评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各持壹份。 5、考评组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日常这查制度和台帐,并把该月考评结果汇总后,在下月第一天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按程序签批,以便及时拨款。 二、考评内容 1、人员在岗人数。 2、大扫保洁质量(含晨扫和午间大扫)。 3、动态保洁(合卫生质量、果皮箱、垃圾桶、保洁车的清洗等)。 4、工作制度落实。 5、工具配备情况。。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 1 | 100 | 合同期为三年,采用先作业后付款方式,每满一个月结算一次。中标人于次月15日前向采购人提供劳务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发票和交纳当月被扣违约款(若有),采购人在审查、核实发票金额和收到违约金后,及时以转帐方式按中标价范围部分,分三年每月支付于中标人。上级拨款到采购人账户后,一个月内支付给中标人。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3%。说明: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可以现金或保函。。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期为三年。
10、违约责任
(二)奖惩办法:每月的扣款放在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统筹调节使用。主要用于设立奖励基金(奖励考核优良的标段)及村级加强卫生管理和卫生突击整治经费。 1、清扫保洁质量考评结果分成4档,具体如下: 第一档:考评平均分数在90分(合)以上为优,按该作业路段月承包金额的人员出勤率100%拨款。 第二档:考评平均分数在80分(合)以上90分以下为良,按该作业路段月承包金额的人员出勤率95%拨款。 第三档:考评平均分数在70分(含)以上至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按该作业路段月承包金额的人员出勤率90%拨款。 第四档:考评平均分数在70分以下的为差,按该作业路段月承包金额的80%拨款。 2、连续三个月考评为不合格,连续两个月考评为差的,或一年以内累计四个月评为不合格(含不合格)以下的予以解除合同,并取消履约保证金,三年内不得参加芗城区范围内环卫作业政府采购招投标。 3、在重大活动期因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较差造成重大环卫事故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其承包资格,解除合同,并取消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临时突击费用及重新招标费用由乙方负责。 4、工资及福利待遇的落实。中标方要确保环卫工人在标准工作时间内的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环卫工人办理社保(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未按规定落实的,根据未落实的人数按缴交额给予罚款。 5、在承包期内被解除合同的中标方,并取消履约保证金,三年内不得参加芗城区范围内环卫作业政府采购招投标,并报市、省环卫主管部门备案。承包期满,各业主单位要对中标方进行评定,视年平均得分情况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差”五个档次,并报市、省环卫主管部门备案。。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同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清扫保洁时间安排 (1)大扫时间为:清扫人员每天早上在7:00之前,下午在14:00 (夏令时为14:30)之前完成大清扫。 (2)日间保洁时间为:早上7:00-12:00.下午14:00 18:00(夏令时为14:30-18: 30)。 (3)中标人要科学安排好环卫工人的交接班,做到规定作业时间内无缝保洁,严禁出现脱节。 (4)遇检查、重大活动等特珠情况时,中标供应高应按芗城区执法局、街道、村的要求采取临时增加人员、车辆及延长作业时间等方式进行突击整治,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中标人未按要求临时增加人员、车辆及延长作业时间的,由采购单位负责组织人员、车辆进行突击整治,所需费由中标人承担(从中标人的总承包经费中支付)。 (5)遇自然灾害等种殊情况时,中标人应按芗城区执法局及街道城管站的要求进行临时增加人员,车辆及延长作业时间等进行突击作业,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二、清扫保洁方法 (1)清扫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对所划分路段责任范围进行大清扫,清扫率达100%,对日产垃圾及临时出现的堆积物(土头、泥沙、石头、砖块、树头、枯枝等杂物及空中垃圾等)及时清理干净。 (2)保洁人员必须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和时间段内对所划分路段范围进行不间断巡回保洁,保洁率应达100%,并对沿街店面和住宅垃圾进行上门收集,并将垃圾收集至就近的垃圾驿站。 (3)对于沿街住宅、店面门前或围墙前场地,应进行清扫和保洁。 三、清扫保洁及日常除草质量要求 (1)道路路面干净见本色,做到“九无”即无成片成堆垃圾、无杂物、无砖块。无泥土、无纸屑、无人畜类便、无积水、无杂草,无空中垃圾;在责任范围内有绿地、绿化带的,应将绿地、绿化带外围石头缝的杂草清除。 (2)树穴要干净,并及时清理枯枝和落叶,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道牙口杂草应由日常清扫、保洁人员清除清扫。 (3)清扫保洁使用三轮保洁车,严禁不带保洁工具上路作业,严禁用竹篓或废旧垃圾箱收集垃圾。 (4)严禁随意乱倒、乱卸,乱抛及临时堆放垃圾。枯枝、树枝、树叶、杂草等严禁焚烧。 (5)沿途公交站台和道牙口应进行清扫保洁:人行道旁、村道口、道路交叉口纵深10米等处道路两侧如出现成袋、成堆垃圾或杂物以及道路外的卫生死角应及时清理干净。 (6)垃圾运输车车客应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7)道路沿途不得摆放垃圾篓、竹篓等非密闭式容器作为收集垃圾的工具,若经发现,地段工人要及时收走。 (8)垃圾收集容器应保持整洁完好,垃圾桶垃圾每天清掏不少于2次。垃圾桶的清洗至少2天1次,使用高压冲洗车全面冲洗。垃圾收集容器底部每天清理不少于一次,保持内外干净,周围1.5米内无散落、留存垃圾,无污水溢流,无污渍。垃圾收集容器排放定位整齐,并将垃圾收集容器的除四害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定期对垃圾收集容器进行药物消毒(蚊蝇孳生举节一星期一次,其它季节一个月两次)。果皮箱及垃圾收集容器如有破损,应及时进行维护并更换掌配件。 四、垃圾集中收集运输 (1)清扫保洁人员负责把该责任范围内的垃圾清扫收集放在垃圾桶内,等候三轮垃圾车前来收集,三轮垃圾车作业时间内要在责任区内运回收集保洁人员收集的垃圾,并运输垃圾驿站进行统一处置。 (2)清扫保洁人员不得到中转站倾倒垃圾。 五、人员及设备配备要求: (1)人员配备: 地点 管理人员/人 驾驶员/人 保洁员/人 农友村 1 1 9 实际工作或考核过程中,如发现无法按时完成工作量,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适当增加清扫保洁人员。 (2)设备配备: 承包期投标人应负责漳州芗城区南坑街道农友村垃圾收集、清运及清扫保洁项目工作,配备1辆3吨级垃圾压缩车(含垃圾压缩机、压缩箱、液压站、电控柜等一切配件),电动三轮垃圾桶转运车1辆、垃圾桶清洗专用车1辆,垃圾桶(240升,含盖)50个以上作为项目运营的基础条件。3吨级垃圾压缩车作业时,须在垃圾驿站进行压缩,压缩后再运到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捌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 甲方: | 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城市建设管理站 | 乙方: | 漳州市宇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住所: | 漳州市芗城区广华新村3幢前 | 住所: | 南靖县靖城镇晟发名都9栋503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陈文海 |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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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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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法: | 15960685777 | 联系方法: | 13599584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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