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若是事业单位无营业执照的,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自有人员,须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且自出具当日之前缴费时间连续三个月以上的)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3)投标人需具有至少4个国内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自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年之内(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的工业空调项目业绩,以及相应的售后服务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承包合同、验收报告(或监测报告)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可提供原件备查。(4)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需以项目经理或安装经理身份完成过同类项目业绩;项目经理或安装经理须满足以下二者之一:项目经理须为暖通工程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安装经理须为机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14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5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0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0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