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编号:HTCG-2019-02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 采购人名称:泊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采购人地址 :泊头市建设街
- 采购人联系方式:武克伟 0317-8318385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红旗北街19号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永慧0317-8313728
- 采购预算金额:4895198.44
- 采购用途 : 泊头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服务期限内运营、维护和移交#detail#null
- 项目实施地点 :泊头市开发区东侧,宏业机械制造厂北侧。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照中国法律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企业法人。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 具备有效的污染治理设施及专业运行能力,能达到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 具有污水处理业务所需的运营管理能力、水质检测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厂内设备设施日常维修维护能力;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 4. 具备省级及以上环协颁发的环境(或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工业废水处理一级,或具备省级及以上环协颁发的环境服务认证证书-工业园区集中式废水处理设施一级;同时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①所有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②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规记录;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内有不良记录者不得参加本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须提供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违规违法行为的声明,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现场投标报名时须提供以上所要求资料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两套复印件。 各投标单位在现场书面报名同时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hebpr.cn/)进行市场交易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响应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未书面报名的无效。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交易大厅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9-05-16
-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9-05-22
-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 投标截止时间:2019-06-13 09:00
- 开标时间:2019-06-13 09:00
- 开标地点: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
- 供货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文件
- 传真电话:
- 受理质疑电话:0317-8313728
- 备注:采购监督受理投诉电话:0317-8195299 备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