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HBMDCG-2019-58
2、项目名称:松滋市城市垃圾处理吸污车采购项目
3、项目资金:50万(供应商报价超过此上限作为无效磋商)
4、采购内容:18吨吸污车一辆
5、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与本项目有关;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供应商根据自身的情况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本磋商文件时需按照本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要求,携带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本磋商文件,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由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则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所有资料(证件)的复印件查验后返还,复印件留存。
四、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5月23日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址: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松滋市新江口镇枫林大厦5楼)。
五、磋商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9年5月30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松滋市新江口镇枫林大厦5楼)。
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方可参加磋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松滋市城市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丹勇 电 话:13972102989
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罗红雨 电 话:133086151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