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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项目/权重 |
评标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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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评分 (35分) |
货物的技术参数(30分) 考查、对比所投报货物的技术参数对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带“▲”重要技术参数要求不满足的,每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其他技术参数部分要求不满足的,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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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质量、性能、品牌(5分) 根据投标人或所投产品企业的投标产品质量、性能、品牌优越性评价进行横向比较,优:得 5 分,良:得 3 分,中:得1分,差: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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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评分 (35分) |
企 业 资 质 信 誉(15分) 1、投标人或其所投报品牌货物的制造商获得国家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达到五星级或以上的得3分,达到四星级的得2分,不提供或没有的不得分。 2、投标人或其所投报品牌货物的制造商近三年获得省级或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荣誉的,得3分,不提供或没有的不得分。(以证书发证日期或文件出具日期为准) 3、投标人或其所投报品牌货物的制造商近三年获得省级或以上知识产权的企业表彰的,得4分,不提供或没有的不得分。(以证书发证日期或文件出具日期为准) 4、投标人或其所投报品牌货物的制造商近三年获得“守合同重信用”荣誉证书的得2分,不提供或没有的不得分。(以证书发证日期或文件出具日期为准) 5、投标人或其所投报品牌货物的制造商获得“五星品牌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不提供或没有的不得分。本项满分3分。(以证书发证日期或文件出具日期为准) 注:1. 证明材料为“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荣誉证书。同一个计分项,投标人和所投产品企业不重复计分。 注:投标人作为代理商参加投标时,投标人或其所投报品牌货物的制造商如同时具有同一种证书的,按一个证书计算,不重复计分;如同时具有同一种证书的,但评分不一致时,按得分较高的评审,不重复计分。 本项最高得分为15分。 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提供所投报品牌货物的制造商相应证书的,还应加盖所投报品牌货物的制造商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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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体系认证情况(3分) 考查、对比企业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投标人或其所投报品牌货物的制造商具有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任一认证证书的,每个证书得 1 分,不提供或没有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为3分。 注:投标人作为代理商参加投标时,投标人或其所投报品牌货物的制造商如同时具有同一种认证证书的,按一个认证证书计算,不重复计分。 需提供相应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提供所投报品牌货物的制造商相应认证证书的,还应加盖所投报品牌货物的制造商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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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业绩(5分) 根据投标人或所投设备制造商2017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垃圾压缩车供货合同进行评审: 单份合同内垃圾压缩车累计金额≥人民币300万元的, 每份合同得1分; 单份合同内垃圾压缩车累计金额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300万元的, 每份合同得0.5分; 单份合同内垃圾压缩车累计金额人民币<100万元的, 每份合同得0.2分; 注:1.该项总分得5分,证明材料为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为方便评委评审,建议投标人在证明材料中对合同中垃圾压缩车和采购金额进行标记。上述业绩得分,投标人与其所投报品牌货物的制造商之间签订的合同不计分。 2.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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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8分) 考查、对比投标人及其所投报品牌货物的制造商售后服务响应情况,包括售后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保障措施、保修期、维护保养及应急维修时间安排,售后服务场所与维修技术力量、设备管理、使用成本等,优:得8 分,良:得 6 分,中:得 4 分, 差: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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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机构设置(4分) 投标人或其所投报品牌货物的制造商在广东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当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半年或以上的租赁发票复印件。(租赁发票地址信息必须与合同租赁合同地址信息相同) |
更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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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项目/权重 |
评标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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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评分 (40分) |
货物的技术参数(25分) 考查、对比所投报货物的技术参数对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5分;带“▲”重要技术参数要求不满足的,每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其他技术参数部分要求不满足的,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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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质量、性能、品牌(15分) 根据投标人或所投产品企业的投标产品质量、性能、品牌优越性评价进行横向比较,优:得 15 分,良:得 10 分,中:得5分,差: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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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评分 (30分) |
企 业 资 质 信 誉(10分) 1、投标人或其所投报品牌货物的制造商近三年获得省级或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荣誉的,得2分 ,不提供或没有的不得分。(以证书发证日期或文件出具日期为准) 2、投标人或其所投报品牌货物的制造商近三年获得省级或以上知识产权的企业表彰的,得4分,不提供或没有的不得分。(以证书发证日期或文件出具日期为准) 3、投标人或其所投报品牌货物的制造商近三年获得“守合同重信用”荣誉证书的得2分,不提供或没有的不得分。(以证书发证日期或文件出具日期为准) 4、投标人或其所投报品牌货物的制造商获得“五星品牌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不提供或没有的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以证书发证日期或文件出具日期为准) 注:1. 证明材料为“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荣誉证书。同一个计分项,投标人和所投产品企业不重复计分。 注:投标人作为代理商参加投标时,投标人或其所投报品牌货物的制造商如同时具有同一种证书的,按一个证书计算,不重复计分;如同时具有同一种证书的,但评分不一致时,按得分较高的评审,不重复计分。 本项最高得分为10分。 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提供所投报品牌货物的制造商相应证书的,还应加盖所投报品牌货物的制造商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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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体系认证情况(3分) 考查、对比企业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投标人或其所投报品牌货物的制造商具有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任一认证证书的,每个证书得 1 分,不提供或没有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为3分。 注:投标人作为代理商参加投标时,投标人或其所投报品牌货物的制造商如同时具有同一种认证证书的,按一个认证证书计算,不重复计分。 需提供相应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提供所投报品牌货物的制造商相应认证证书的,还应加盖所投报品牌货物的制造商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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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业绩(5分) 根据投标人或所投设备制造商2017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垃圾压缩车供货合同进行评审: 单份合同内垃圾压缩车累计金额≥人民币300万元的, 每份合同得1分; 单份合同内垃圾压缩车累计金额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300万元的, 每份合同得0.5分; 单份合同内垃圾压缩车累计金额人民币<100万元的, 每份合同得0.2分; 注:1.该项总分得5分,证明材料为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为方便评委评审,建议投标人在证明材料中对合同中垃圾压缩车和采购金额进行标记。上述业绩得分,投标人与其所投报品牌货物的制造商之间签订的合同不计分,提供的合同总数量不得超过7份。 2.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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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8分) 考查、对比投标人及其所投报品牌货物的制造商售后服务响应情况,包括售后服务承诺、培训计划、保障措施、保修期、维护保养及应急维修时间安排,售后服务场所与维修技术力量、设备管理、使用成本等,优:得8 分,良:得 6 分,中:得 4 分,差: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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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机构设置(4分) 投标人或其所投报品牌货物的制造商在广东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当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半年或以上的租赁发票复印件。(租赁发票地址信息必须与合同租赁合同地址信息相同) |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06月05日15时00分
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高小姐,赵先生 | 联系电话:0750-3270237,0750-6620809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 联系电话:0750-6688637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诺诚房地产土地评估工程咨询经济鉴证有限公司 |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19号之三2幢 |
| 联系人:阮飞 | 联系电话:0750-3270102 |
| 传真:0750-3270110 | 邮编:529000 |
| (三)采购人:江门市新会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万兴园四座 |
| 联系人:李铭毅 | 联系电话:0750-6688637 |
| 传真:0750-6688637 | 邮编:52910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诺诚房地产土地评估工程咨询经济鉴证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