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号 | 设备名称 |
| 01 | 阜新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堆存污泥应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98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9800000元。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生活垃圾处理场堆存污泥应急处置,数量约4万吨,具体以项目需求为准。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05月21日起至 2019年05月27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011室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人到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011室领取采购文件,并携带以下材料:①本公告第四项所要求的所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③被授权人身份证;④响应截止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注: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⑥供应商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1日北京时间9时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八、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50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18-6228118
采购代理机构: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5-2号融源大厦10层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418-2799851-889
辽宁省地市用户-阜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
2019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