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的名称:清理八里庄西里4栋房屋普通地下室拆除垃圾
数量:1
资金来源:民生家园专项资金
服务要求:八里庄西里1号楼、慈云寺北里109、112、113号楼地下室(约4100平方米)内的剩余未拆小隔断房、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恢复原结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潜在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备渣土消纳许可证。4、投标人及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查询记录显示有行贿犯罪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集团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8、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22日 09:30 至 2019年05月28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井文化园路8号东亿国际传媒产业园区2号楼902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文件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上午9:30至12:00;下午13:3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高井文化园路8号东亿国际传媒产业园区2号楼90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22日至2019年05月28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3:3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北京锐雅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高井文化园路8号东亿国际传媒产业园区2号楼902室)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凡前来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以下资料文件,到采购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证合一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本单位相关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
①投标人须提交在规定网站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网页截屏中应能显示公司名称、信用记录情况、查询时间等主要内容。
③信用记录网页查询结果包括:无法查到相关信息、无不良记录、有不良记录三种情形。前两种情形视为无不良记录;
(3)委托代理人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证明(报名及磋商文件领取)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携带法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在本公司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由社保中心出具的个人社保缴纳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复印件加盖公章);
(6)2016年3月至2019年3月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资料都需准备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单位公章,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复印件留存代理机构处)。
七、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