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NNZC2019-G3-00014-GSZX
三、采购内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1.采购条件
大塘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PPP 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工作由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南宁市良庆生态环境局 (采购人)作为实施机构,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就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 授权广西庆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履行本项目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等职责。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不少于总投资估算额的 20%。除政府委托运营资产价值以外的项目资本金筹措由中标社会资本负责完成。 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大塘镇原生活垃圾填埋场范围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不改变现有的平面布置和功能分区,厂区内原有建筑设施政府委托给项目公司运营,在原有建筑设施及设备基础上提高标准改造建设,道路可利用现有进场道路并加以修葺。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安装 1 套 60t/d 的多点进料静态焚烧炉,配套附属设施和土建工程,土建工程包含设备基础回填土、挡土墙、转运平台及垃圾、尾渣运输道路等。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2.3投资构成
本项目建设投资不含土地征用费,可研报告项目总投资为1840.03 万元(不含流动资金和建设期利息),其中:土建工程 669.79 万元,设备 930.7 万元,工程安装费 164.40 万元,其他工程费用 75.14 万元。
3.采购需求及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大塘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PPP 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工作的社会资本方。
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工作,现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选社会资本方,采用PPP模式中的(O&M)+建设-运营-移交(BOT)运作方式,由政府方出资代表(南宁市良庆生态环境局)与中选社会资本方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合同期限内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职责。项目公司应遵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全面履行《大塘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PPP 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工作社会资本方采购工作合同书》中所规定各项义务;政府方按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益等无偿移交给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或政府指定单位。
4、PPP合作方式
4.1运作方式:(O&M)+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
4.2项目公司股权比例: 政府方占20%,社会资本方点80%
引入社会投资人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本项目建设投资估算为 1,840.03 万元,项目资本金和公司注册资本同为人民币368.01 万元。政府方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73.60 万元,社会资本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294.40 万元。
4.3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为 10 年,自 PPP 项目合同生效之日算起。其中,建设期为 1 年,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为9 年,在合作期内,实际建设期的缩短或延长不改变运营期限。 项目公司由政府出资方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由项目公司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大塘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PPP 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工作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
4.4项目回报机制
为“政府付费”模式,主要收入是政府支付的垃圾处理服务费,主要是项目的总投资、运维服务费、相关税费,同时保证合理的投资回报率。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财务要求
2.1申请人应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2.2申请人须提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的承诺书。
3、业绩要求
申请人在2015年5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承揽过一项垃圾处理日处理量不低于20吨垃圾处理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信誉要求
申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必须提供)。[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申请人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与上述书面声明一并提交。
5、其他要求
5.1资格预审申请人需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的凭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帐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申请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原件一年内保持有效 ;
5.2资格预审申请人需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收款收据等,或银行缴款凭证、回单等,如为非社保部门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缴款单位名称、社保单位名称、保险名称、缴款金额等内容)。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申请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原件备查);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5.4本次资格预审 不允许 (允许/不允许)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可全部参与竞争。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单位下载采购文件等文件的操作指南”)
依据南财采〔2019〕27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12日9时30分
递交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标时间:2019年6月12日9时30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八、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
九、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南宁市良庆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71-4513722
地址: 南宁市良庆区歌海路9号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0771-557031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新民路59号太阳广场A座901室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良庆区财政局
投诉电话:4950646
采购人:南宁市良庆生态环境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