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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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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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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河南
有效期至: 2019-06-20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9-05-23 14:49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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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区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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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经新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建设运营方式为特许经营招标人为新安县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社会资本方参与投标并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项目名称:新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政府采购备案编号:洛新政集采【2019-05-93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4)项目地址:本项目拟选址在新安县规划静脉产业园内;

(5)项目规模:项目总规模为1200t/d,分两期建设,一期规模800t/d,采用2×400t/d的焚烧线,年运行时间不少于333天,预留二期用地,暂不建设;

(6)项目投资:一期工程总投资47995.48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7537.48万元,设备购置费14416万元,安装工程费5120.86万元,其他费用8680.80万元。考虑建设期利息2037.2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03.08万元,本工程动态投资为47995.48万元。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30%。

2.2招标范围及运作模式:

(1)招标范围:新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BOT模式特许经营;

(2)运作模式:该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通过公开招标择优确定符合条件的投资人,中标投资人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与采购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在合同期限内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职责;

(3)项目合作期:30年(含2年建设期);

(4)建设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4个月建成并投入运营;

5)项目回报机制:政府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最高限价75元/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除以上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度7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的转账凭证或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业绩要求

供应商或其关联企业具有下列业绩之一:

1)规模在2×500t/d以上(含1000t/d)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绩(投资或施工或设计业绩)。

2)单机容量600MW(含600MW)以上的火力发电机组业绩(投资或施工或设计业绩)。

备注:关联企业指企业的控股子公司、企业的母公司、企业的兄弟公司(和企业受同一公司控股)和企业兄弟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关联企业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3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4 其它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方式2019 年 5月23日至2019年5月29日止(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ggzyjy.cn/TPFront/default.aspx)点击“交易登录”--“供应商登录”,通过“证书 Key”方式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理、使用,咨询电话 0379-69921072,63922311,如有疑问请致电新点公司网络技术电话:6992105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149时30分,地点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安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地址:新安县黄河大道616号

联系人:郑利

联系电话:17703883361

代理机构名称: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洛路65号1幢五楼

联系人和电话:焦女士   0379-62901599

电子邮箱:YGGCLY@126.com 

 

 

2019年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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