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ZJHX-(2019)公字第036-2号;
项目名称:镇江新区2019年固体废物及突发性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供应商入库项目(标段三-突发性污染事件产生的废水);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为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危害,如发生突发性环境事件,为了更加快速、全面的消除固体废物及突发性污染事件产生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社会造成的影响,为当地政府在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突发性污染事件提供支持。镇江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需招标应急处置阶段固体废物及其他突发性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供应商入库。入库供应商将在后续及时提供镇江新区范围内发生的固体废物应急事件及突发性污染事件应急的清理及处置。按所突发环境事件产生污染物的种类,对以下处置污染物进行供应商入围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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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号 |
分类名称 |
特殊资质要求 |
入围供应商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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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三 |
突发性污染事件产生的废水 |
具备处置突发性污染事件产生的废水的资质。供应商需有稳定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稳定达标排放的证明;有排污许可证;有安装废水在线监控装置。 |
≤2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2、原项目三个标段预算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00万元。本项目为其中第三标段,投标人在本标段对应的“预算单价” 基础上报出统一结算率。 “统一结算率”只有一个,该结算率适用所有的“预算单价”。 “预算单价”是最高限价,“统一结算率”报价超过100%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本标段预算单价如下:
标段三:突发性污染事件产生的污水处置预算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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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 称 |
预算单价 |
处置利用方式 |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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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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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处理 |
12 |
处理 |
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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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HW34废酸(硫酸、盐酸、硝酸和磷酸等无机酸) |
4000 |
处置 |
COD<1000mg/L; 氨氮<200mg/L; 总磷<200mg/L; 氟化物<10mg/L; 重金属含量<10g/L; (铬与其他重金属不得共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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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HW35废碱液(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碳酸钠、碳酸钾等) |
3000 |
处置 |
COD<1000mg/L; 总磷<200mg/L; 氨氮<200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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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HW17电镀废液 |
6000 |
处置 |
COD<2000mg/L; 氨氮<500mg/L; 总磷<500mg/L; 氟化物<10mg/L; 氰化物<100mg/L; 重金属含量<50g/L; (铬与其他重金属不得共存) |
3、实际结算单价=预算单价*统一结算率报价。结算金额按实际应急处置项目及对应的实际结算单价计算。
4、入围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符合“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中要求的本标段入围供应商特殊资质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
四、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6月12日13:30;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6月12日 14: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投标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新区大港赵声路398号镇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接受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本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地 点: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8室)
时 间:自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5月30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联系人:杨益琴 联系电话:13605280672;0511-88083481;
标书答疑联系人:徐建平 联系电话:13016803003;
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采购信息 > 部门(分散)采购公告, 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
六、采购人联系事项
采购人:镇江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
地 址:镇江新区金港大道和通港路交叉口
联系人:谢凯 电话:13913444619
七、各标段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一(符合性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投标文件格式二(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1份。
八、本次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次招标收取保证金。供应商在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 800元(捌佰元整)的投标保证金给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帐户,否则投标响应无效。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收款单位: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镇江润州支行
帐 号: 9902000523782134
九、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十、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和答疑。
本公司邮箱:zjhxztb@163.com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