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内容: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河道垃圾捡拾、镇区洗扫降尘作业、“牛皮癣”小广告的清理、环卫作业紧急事件处理,冬季农村道路清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地点:船营区4个乡镇(欢喜乡、越北镇、大绥河镇、搜登站镇),共59个行政村。
3、预算金额: 1247.19万元/年。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特许经营期:3+5年。
6、服务标准:符合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7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办法的通知》(建村〔2015〕195号)、《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吉办发〔2018〕16号)、《吉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关于印发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县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农居办〔2018〕8号)要求,以及《吉林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标准》DB22/T 5009-2018等文件提出的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及服务的改革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垃圾清扫和垃圾运输(清运)等内容);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7、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47.1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27日 08:00 至 2019年05月3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谈判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七楼703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