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谷社区污水站改造项目其他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 经营状况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 没有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行为;
4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5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6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凡满足上述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可持法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名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从其他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并登记备案且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05-28 09:00 至 2019-06-04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04室(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06-18 14:00
五、开标时间:2019-06-18 14:00
六、开标地点: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等
八、其它补充事宜
TC190V4F2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