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编号:ZX20190263
1.2项目名称:竹溪县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垃圾收集转运设备采购项目
1.3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金额:
本次采购共分三个标包,各供应商只能对其中的1个标包进行投标。
一标包:采购镀锌冷轧钢垃圾桶(240升)6000只,预算金额300万元;
二标包:采购镀锌冷轧钢垃圾桶(240升)4000只,预算金额200万元;
三标包:采购柴油挂桶车(3方)20台,预算金额240万元;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供货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且与经营范围相适应);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设备图片、办公场所图片);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电子缴款凭证);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五、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凡为本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6.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3.《教育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七、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八、发售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办法: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5月31日,每天上午8:30分-12:00分,下午15:00分-18:00分(工作日),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相关经营范围)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我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5月31日下午18:00分。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竹溪县老城关供电所家属楼二楼(云龙大酒店斜对面)。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6月17日下午15:00分;
2、地点: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大厅(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38号原检察院院内)。
十、发布公告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竹溪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同时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竹溪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系人:常魁森
联系电话:13733535199
代理机构: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竹溪县老城关供电所家属楼二楼(云龙大酒店斜对面)
联系人:付 云
联系电话:0719-2726951
竹溪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19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