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购置污水站检测仪2套已完成审批,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
2.2招标内容:购置污水站检测仪2套。
2.3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潜在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②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③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5月28日至 2019年6月 3日,每日上午 9时00分至12 时00分,下午 14时00分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张家口市桥东区站前东大街28号河北国控北方硅谷高科新城6号楼5层持以下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二证合一的只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③“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网页查询截图;
④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投标人信息查询(需包含股东情况);
⑤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⑥授权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⑦产品生产企业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书原件。
以上投标资料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A4纸复印件或扫描件1套。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投诉电话: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0313-2106472、0313-210642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6月19 日9时00分,地点为张家口市金桥宾馆二楼会议室(张家口市钻石北路与建设东街交叉口金桥宾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官网上发布。
7.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口卷烟厂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钻石北路9号
邮 编:075000
联 系 人:杨晓华
电 话:0313-2106274
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B座三层
邮 编:071025
联 系 人:惠晓明
电 话:0313-8205333 180328955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