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人: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
1.2项目概况: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机务常维检修项目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2.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2.1.2、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1.3、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
2.1.4、投标人须具备一份从2016年至今垃圾流化床焚烧机组机务常维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与招标人签订的业绩合同不算在内
2.1.5、项目拟派负责人须具有安全员管理证或安全员C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6、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拟派负责人劳动合同、2019年2月至4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其他现场服务人员的2019年2月至4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提供以上证明文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现场服务人员本单位社保参保率至少在40%以上,无本单位社保服务人员进厂前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1.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2.1.8、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2.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0、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29日至 2019年6月3日(9:00至 11:30,13:00至16:00),在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服务大厅报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于2019年5月29日至 2019年6月3日(9:00至 11:30,13:00至16:00),在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请办理业务的人员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登记。
3.2 报名时所需携带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内容含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2016年至今垃圾流化床焚烧机组机务常维服务业绩合同一份,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3.4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20日13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6号3楼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6号3楼
联系电话:0510-82832368 联系人:于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