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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项目:庆元县安南乡安溪村溪旁洋区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3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4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5特定资格: 5.5.1.供应商需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资质及以上的单位;同时提供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 5.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9年5月29日-6月5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019年6月5日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8. 招标文件发售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8.1潜在投标人可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qy.lssggzy.com/qyweb/)下载。 8.2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未关注相关网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3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578-3133088)。 9.招标文件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6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 11.递交文件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濛洲街222号新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12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19年6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濛洲街222号新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14.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qy.lssggzy.com/qyweb/)。 15.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庆元县安南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767867762 地址:庆元县安南乡人民政府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筱枫 联系电话:0578-2750189 传真:0578-2128189 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庆元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胡守贤 吴根东 监督投诉电话:0578-6221551 传真:0578-6221551 地址:庆元县濛洲街198号 16.特别提醒: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上进行注册登记。
采购人: 庆元县安南乡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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