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HP1907-29
三、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共1包,所投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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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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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垃圾厂提标改造监理 |
30 |
2、服务期限:同垃圾厂提标改造项目工期;
3、磋商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报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7、项目总监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报价。
五、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或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或五证合一除外);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新换发的资质证书只需提供具有有效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3、拟承担本项目总监注册证、资格证、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是拟承担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4、拟派往现场的项目监理组人员证书;5、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6、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7、报名截止日期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8、提供2018年度连续三个月项目总监及项目监理人员的养老、医疗缴纳证明;9、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查询投标单位信用结果网页打印件;10、购买磋商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受托人必须是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须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场。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6日(北京时间09: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晋城市新市东街颐翠商务1618室;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6月13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晋城市新市东街颐翠商务1618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晋城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晋城市城区瑞丰路2210号
联系人:高兴忠
联系电话:0356-2024237
采购代理单位: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体育西路288号茂业天地小区6号楼1504室
联系人:刘先生、杨先生
联系电话:0356-2321233、18303561286
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