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铁路沿线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铁路沿线垃圾清运项目
2.2、项目地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2.3、采购编号:管招采[2019]052号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5、预算金额:860万元
2.6、招标范围:铁路沿线建筑垃圾清运
2.7、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相关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9、标段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通站路客技路铁路沿线垃圾清运
第二标段:陇海南里铁路沿线垃圾清运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城市建筑垃圾清运服务许可证》或《郑州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打印的完整报告)。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如若属于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需提供清单或证明材料)。
五、报名须知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5月31日起至2019 年 6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在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1号楼四楼B410室)报名。
5.2、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需证件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备注:投标人应提供清晰、完整的复印件,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有权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6.1、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 年5月31日起至2019 年 6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6.2、采购文件费用:300元/单位(现金缴纳,售后概不退还)
6.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1号楼四楼B410室)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 6 月 21 日 9:30 分
7.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1号楼四楼B412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东路9号
电话:0371-556330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1号楼四楼B410室
联系人:牛女士
电话:0371-86550392
邮箱:jsdzhngs@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