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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引水工程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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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江苏
有效期至: 2019-06-26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9-05-31 16:54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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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一、招标内容

1、项目编号:0675-190JOC010151

2、项目概况:在闸河西岸、大寨河口南约100m处新建取水泵站,取水量18000m3/d。沿大寨河铺设dn560输水管线5515m,将闸河水输送至第二垃圾焚烧电厂,其中dn560PE100管(SDR215165mdn630PE100管(SDR11120mD530×9mm钢管230m。管线沿途穿越郑徐客运专线铁路、G3京台高速及连接线、符夹线铁路、育才桥及大寨河

3、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扩初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四个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相关咨询及设计文件的汇总上报,设计文件审查期间、预算评审期间、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合同估算价约100万。

4、服 务 期:要求中标单位在2019628日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报,2019713日前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概算),2019728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概算及技术资料)。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6、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投标人的特殊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给排水)设计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引调水)设计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三、公告发布时间:2019530日—201966日。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发售时间:同公告时间,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发售地点: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4.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套,采用电汇形式交纳,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售后不退。

账户名:徐州海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号:323600662018170076144

开户行:交行徐州淮西支行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加盖鲜章)一套:投标申请书(格式不限,注明被授权人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uzhouhaiqi@163.com,或将以上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资料带至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办理。
注: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 6 20 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开标地点:徐州市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一(铜山区长江西路9-1号科技创业大厦B)

未获取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六、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并注明所缴纳保证金用途)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换开收据,开标时只需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代理公司携带保证金签到表和电汇回单来核对企业明细。法人基本账户未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章)至徐州市铜山区长江西路科技创业大厦南楼三楼338室备案,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贰万元

收款人: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

开户账号:3203020221010090009997

6.4、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5、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结算室开具保函收据。投标人的银行保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代理公司提交退还投标企业名单,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七、联系事项:

名称:徐州鑫盛润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大军   电话:13952216619

八、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

联系人:马倩     联系电话:0516-85699713/83999711

九、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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