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内容:垃圾分类亭改造等,包括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全部内容
三、建设地点:野徐镇康居社区
四、工程造价约:67.6万元
五、招标工期:30日历天
六、质量标准:合格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钢结构工程(2015新标准)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八、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下同)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九、信誉要求: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企业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其靖江站、泰兴站、兴化站、姜堰站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责令整改且正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曝光台”被曝光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自动期满的除外。
4、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十、其他要求:
1、资格核验要求:
(1)省外企业及项目经理必须通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省资格核验。提供省外企业及项目经理进省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外企业提供)。
(2)泰州市外企业需提供《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要求: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的其他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责。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从投标报名之日起至评标之日止,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本工程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结算审计价的8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结清(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十三、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到泰州市鼓楼南路286号B3幢1-3室(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一楼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增贵
联系电话:0523-86050105
2019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