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泉山区。
(2)工程规模:工程概算约300万元。
(3)工程建设内容: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规模为500t/d,出水水质主要指标达到一级A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范围:设备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5)计划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本次采购招标为 1 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需提供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个品牌只接受一家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自2016年5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为200万元及以上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的成套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为准,二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定的时间为准。
(3)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携带本公司开户许可证原件至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F厅9号窗口备案 (如不明确,请拨打9号窗口电话:67019076咨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07713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4)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 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5)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7)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本工程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6月3 日至2019年6月11日。
(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F厅办理CA证书(新城区新安路5号),并于2019年6月11日16时前登陆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系统(网址“http://218.3.177.169/xzslhy/”)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且携带原件到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徐州市水务局637室)进行审核;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于2019年6月3日9时00分至2019年6月11日17时00分;
(3)本工程招标文件经网上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含100元平台使用费),标书售后不退。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8、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
9、本工程开标时间:2019 年6月25日 10时,开标地点: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39开标室。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1、招标人地址:泉山区黑臭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处
联系人:张淑敏 电话:0516-85700216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贸广场SOHO 3号楼17层。
联系人:姜玲 电话:0516-83836677
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