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JZCFS-(2019)商字第0108号
(2)项目名称:医疗废水处理设备及伴随服务
(3)采购范围:润州区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设备及伴随服务采购,包含污水处理设备安装、调试、质保、后续服务及其配套建筑设施。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4)采购预算:296600元。磋商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6)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参与。
(7)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
(8)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2.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接本项目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废水处理工程;成套设备供应;污水站项目管理及技术指导;
(2)投标人需提供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供采购人现场实地考察;
(3)中标人需承诺,采购设备在正常运行中如因设备问题导致污水检测及验收不合格,所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并负责调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磋商文件的购买(没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地 点: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花山湾一区36幢102室)
时 间: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7日,每日9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13775556177
注:(1)本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核。
4.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
镇江市润州区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何主任 电 话: 13852908058
5.磋商保证金:5000元整
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江苏隆信银行帐户,否则磋商无效。磋商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收款单位: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1040889092001360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镇江北门支行
6.采购人统一组织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6月21日14:30时;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磋商开始时间:2019年6月21日15时;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三开标室);
8.本公告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2)项目名称:医疗废水处理设备及伴随服务
(3)采购范围:润州区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污水处理设备及伴随服务采购,包含污水处理设备安装、调试、质保、后续服务及其配套建筑设施。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4)采购预算:296600元。磋商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6)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参与。
(7)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
(8)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2.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接本项目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废水处理工程;成套设备供应;污水站项目管理及技术指导;
(2)投标人需提供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供采购人现场实地考察;
(3)中标人需承诺,采购设备在正常运行中如因设备问题导致污水检测及验收不合格,所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并负责调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磋商文件的购买(没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地 点: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花山湾一区36幢102室)
时 间: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7日,每日9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13775556177
注:(1)本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核。
4.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
镇江市润州区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何主任 电 话: 13852908058
5.磋商保证金:5000元整
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江苏隆信银行帐户,否则磋商无效。磋商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收款单位: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1040889092001360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镇江北门支行
6.采购人统一组织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会: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6月21日14:30时;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磋商开始时间:2019年6月21日15时;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三开标室);
8.本公告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0日
2019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