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饶平县樟溪镇垃圾填埋场整治工程(三期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966076.01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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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工程量 |
最高限价(元) |
完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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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饶平县樟溪镇垃圾填埋场整治工程(三期工程) |
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
966076.01(超出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
详见《磋商文件》。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一、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符合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
3、供应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广东省外建设工程企业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进行企业及其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相关的网页打印资料、网络查询路径;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8、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在广东省内执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七、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原件查验后退回)
(1)营业执照副本(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广东省外建设工程企业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进行企业及其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相关的网页打印资料、网络查询路径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截图并加盖公章。(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7)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在广东省内执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校对,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现场进行资格核查,只有通过核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可以购买磋商文件。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06月10日起至2019年06月14日止,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玉兴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及设计图纸,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设计图纸印刷工本费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06月27日14:30~15:00(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沙港社区新区A区二幢一号202室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7日15: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4、开标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沙港社区新区A区二幢一号202室
九、若已购买磋商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十、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形式无效)原件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饶平县樟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樟溪镇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8-8691304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玉兴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沙港社区新区A区二幢一号202室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663-8505096 联系传真:0663-8505096
邮箱:gdyx8505096@163.com
发布人:广东玉兴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