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教育局学校生物、物理实验室设备及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TAHP-CC-2019-013
2.3采购范围:生物、物理实验室设备及实验仪器设备(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及技术参数)。
2.4交货地点:长春新区教育局指定地点
2.5交货期:2019年8月30日前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2.7 资金来源:100%财政资金。
2.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9采购预算:1104700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即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在规定时间内年检合格,具备生产或经营本采购项目能力的单位,且投标产品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报价均将被拒绝;3.4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0.4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10日 09:00 至 2019年06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君子大厦308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5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05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名门海航大酒店四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