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唐山市曹妃甸城区污水处理厂类IV类提标改造工程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项目核字【2019】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城区污水处理厂类IV类提标改造工程。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唐山市曹妃甸城区污水处理厂现状厂内已征的建设用地及东南侧现状水泥管厂用地范围。项目规模:污水处理规模为5万m3/d,主要担负原唐海县城区的污水,西到唐海西外环,东到永丰路,南到滨海大街(包括幸福花园小区),北到青林公路,服务面积约为13平方公里。建设内容:本工程为提标改造工程,新建的主要构筑物包括:深度处理集配水井、磁混凝反应沉淀池、提升泵站及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接触池(设备预留)、消毒接触池、臭氧发生器间及液氧储罐(设备预留)、1#综合池设备改造、加氯间改造、一期工程碳源投加装置(预留)、除臭装置和新建热泵机房。计划工期:173日历天。投资总额: 7697万元
2.2招标范围: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配合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②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3.1.3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②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成员应签订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④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⑤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施工承包的投标人);⑥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⑦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⑧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6-06至2019-06-13,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唐山市曹妃甸区交易中心(曹妃甸正圆大厦写字办公楼)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6-26 09:30,地点为曹妃甸正圆大厦写字办公楼405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唐山市路南区胜利桥东南 | 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裕华嘉苑二期综合楼 |
| 邮编: |
063000 |
邮编: | 063000 |
| 联系人: |
耿亮 |
联系人: | 刘月香、韩露 |
| 电话: |
0315-5930806 |
电话: | 0315-2060006、18731568706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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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315-2060005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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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zcgczx123@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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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河北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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