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编号:440114-201903-108111-0002
三、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项目名称)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1403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是通过选取处置单位对广州市花都区污水处理管理中心辖下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狮岭污水处理厂二期干化污泥(含水率约40%)进行外运及无害化处置服务。污泥处置应遵循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狮岭污水处理厂二期将污泥运至处置单位进行有效的、及时的处置,使之符合环保要求。对生产中产生的污泥应及时清运和处理,确保不因污泥的堆积而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生产运行。??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由于本项目第一次、第二次公开招标失败,截至开标时间止,购买招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只有“联合体:广州市越堡水泥有限公司(主体方)广州市金羊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珠江水泥有限公司(协办方)”一家,故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公开招标失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同意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联合体:广州市越堡水泥有限公司(主体方)广州市金羊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珠江水泥有限公司(协办方)作为本项目的单一供应商。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广州市越堡水泥有限公司、广州市珠江水泥有限公司、广州市金羊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溪秀路5号(主体方)、广州市白云区神山珠水一路498号(协办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溪秀路5号3栋101、102(协办方)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陈伟 工作单位:广东省贸易学校 职称:高级职称
意见: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2.专家2姓名:刘洪杰 工作单位:华南师范大学 职称:教授
意见: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3.专家3姓名:梁永禧 工作单位:广州市环境检测中心站 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4.专家4姓名:蔡天机 工作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电力工程局有限公司 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5.专家5姓名:董燕红 工作单位:南海环境监测中心 职称: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意见: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由于本项目第一次、第二次公开招标失败,截至开标时间止,购买招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只有“联合体:广州市越堡水泥有限公司(主体方)广州市金羊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珠江水泥有限公司(协办方)”一家,故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公开招标失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同意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联合体:广州市越堡水泥有限公司(主体方)广州市金羊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市珠江水泥有限公司(协办方)作为本项目的单一供应商。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6 月 13 日 至 2019 年 06 月 19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刘先生 | 联系电话:020-38399524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小姐 | 联系电话:020-37738805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68号之二1202、1203房 |
| 联系人:周平 | 联系电话:020-38392316 |
| 传真:020-85272043 | 邮编:510600 |
| (三)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污水处理管理中心 | 地址:花都区宝华路34号 |
| 联系人:李小姐 | 联系电话:020-37738805 |
| 传真:020-37738805 | 邮编:510800 |
| (四)财政部门: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 |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8号 |
| 联系人:宋小姐 | 联系电话:020-36993727 |
发布人: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