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丰县湖西片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已由丰县发展改革与经济委员会以 丰发改经济许可【2018】10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源是 上级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一标段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2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丰县湖西片区师寨、赵庄镇
2.1.2建设规模:湖西片区师寨镇、赵庄镇2个镇中的3个村庄敷设污水收集管网,新增污水处理设施3套,污水处理工艺选用A/O+生物接触氧化技术组合工艺,处理污水规模420m3/d。
2.1.3合同估算价:952.93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0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19 年 7 月 30 日,施工开工日期: 2019 年 8 月 10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19 年 11 月 10 日
2.1.5 其他: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一标段:师寨镇、赵庄镇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投资额约952.933万元;
丰县湖西片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标段项目实施村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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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在乡镇 |
实施村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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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师寨镇 |
小韩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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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赵庄村 |
王学屋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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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吴楼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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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 |
3 |
2.2招标范围
项目的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两个阶段的设计工作等)、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水保工程和环保工程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与调试、竣工验收(含环保验收)、联动调试、试运行、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交钥匙工程)(不包括监理、征地等工程)。
具体主要包括(但不限于):①前期工程相关咨询部分手续的办理(含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水土保持编制及报批、出水口论证及地灾论证、市政公用工程抗震评估等);②设计部分:含项目的测量、地质勘探、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等;③建筑安装部分工程施工【含厂区及配套管网土建工程及三通一平、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维保、竣工档案资料的整理和移交等,以及所有配套设施的设施(建筑物、构筑物、室外道路、围墙、管线综合、绿化、亮化等所有附属工程)】;④工艺设备安装:含工艺设备采购、安装,设备调试、维保,档案资料的整理和移交,联合试运转及工程设施试运行等;⑤应由中标人完成的其他工作。
2.3质量要求
2.3.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和行业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2.3.2物资采购及安装质量要求: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3.3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环保验收合格标准。工程移交时,最终通过环保、水利、建设等行业部门的综合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本工程接受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设计资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单位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个,资质条件达到前述资质标准);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 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安全员证书)。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申请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自2014年6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设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业绩规模、工程内容等。
(2)自2014年6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项目总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为准,四方公章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业绩规模、工程内容等。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项目招标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否则不予认可。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的官方网站公开查询网址及方法,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网站查询或验证的,均不予认可。
3.3.2自2017年6 月 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8年6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19年3月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个。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5.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3.5.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5.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和相应能力;
3.5.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6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由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获取招标资料等。
3.6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条只对施工单位要求);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3.8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本条只对施工单位要求);
3.9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 诚信徐州” [ 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83870732;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至2019 年7月18日9时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模式
7.1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二阶段评标。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设计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10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分及择优数量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执行,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定标候选人。
7.2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股,电话:05168926981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丰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丰县向阳路68号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兵马俑路世贸外街3-314
联 系 人: 李新 联 系 人:姜琳
电 话:0516-89287202 电 话::0516-69856772
2019 年 6月 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