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CSIMC2019-2615324ZF(H)
(二)项目名称: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环评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8.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 项目包编号:1
(2) 项目包名称: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
(3) 类别:服务
(4) 数量:1
(5)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 采购预算:8.5万元
(7) 交付期: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承接的现场检测及评价报告提交工作;组织专家组对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进行评审。提交通过并提交申报,20个工作日内取得环评报告批文。
(8) 服务期:直至上级相关部门批复为止
(9) 其他:/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独立法人,如其所投服务需要相关行政许可的,则必须获得相关行政许可才能参与竞标。
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3、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
5、供应商须提供公司近六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6、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上查询结果记录。
7、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提供声明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进参加同一项报价。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其他方式报名。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9年6月17日起至2019年6月2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51号纽宾凯国际酒店23楼2308室,中科器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原件齐全后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其它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同时携带本公告中“第二条 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内容的所有材料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网上下载报名表。
4. 以上资料还应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以及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 元/包,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国药大厦A20栋(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大楼)10楼中科器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
(二)截止时间:2019年7月1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国药大厦A20栋(中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大楼)10楼中科器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
(二)时间:2019年7月1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507号
联 系 人:谭光裕
联系电话:027-86777791-1380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中科器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光谷生物城生物创新园A20栋10层
联 系 人:袁芳馨、周著敏
联系电话:027-59526506
八、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中科器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7日
附件一
政府采购项目报名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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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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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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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单位名称(如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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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包号、标段(如未分包、标段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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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姓名: |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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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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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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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以上内容填写均需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下内容需在报名时现场填写,否则报名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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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时间: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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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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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 审核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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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码:
行政区划代码:
主管部门:
承诺内容: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湖北)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承诺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