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JYHW2019-003
二、项目名称:定襄县县域生活垃圾收采转运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 本次公开招标共一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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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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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收采转运设施设备 |
1 |
批 |
1842.27 |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日内。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保期:车辆质保期一年,240L垃圾铁桶、不锈钢果皮箱质保期2年。240L塑料桶质保期1年。
6、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货款的30%以及设备中车辆的购置税及保险上牌费用。(购置税及保险费用实报实销)一年后支付总货款的40%,两年后支付总货款的30%。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上年度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6)供应商截止报名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7)供应商截止报名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征收凭证,并提供社保明细(其中包括授权委托人)
(8)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本公告发布日期内)网页打印件
(9)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查询截图(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上述各种证件均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各种证件复印件三套拉杆成册)。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6月2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时00分,下午15:00时至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忻州市团结西街民心家园)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销售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7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定襄县政务大厅(定襄县政府大院内)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定襄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定襄县东门街与311省道交叉口东南50米
联系人:韩丽红
电话:19935040385
代理机构:山西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长兴南街兰亭财富广场B座17层1703室
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139350204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