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豫苑路换填、日月河便道建设及端华街两侧建筑垃圾项目,采购人为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台街道办事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豫苑路换填、日月河便道建设及端华街两侧建筑垃圾项目;
2.2 项目编号:商示财采[2019]122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建设地点: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境内;
2.5 项目概况:豫苑路换填、日月河便道建筑垃圾运输,端华街两侧土方、建筑垃圾外运;
2.6 采购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及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采购控制价:321775.3元;
2.9 服务期限:5日历天;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建筑渣土清运。
2、自由或能够租凭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车辆进行垃圾清运。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结果做在谈判文件中;(递交截止期间);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 2019 年 6 月 18日至 2019 年 6 月 20 日,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到河南安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东方银座806室)报名。
4.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人到场报名则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及“3.供应商资格要求”中需要的其他证明资料。
以上所有材料购买文件时需查验原件,留存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谈判小组对响应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谈判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时间、地点
5.1.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 6 月25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5.2.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鼎豪巴黎时尚酒店四楼会议室(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北角)。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平台街道办事处
地 址: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北海路与阳光路交叉口向南600米东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56931074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安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商丘市睢阳区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东方银座C座东单元806室
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15090579200
2019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