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设备设施改造工程--卸料口增加步进给料机1台。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16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投标人营业场所的租赁协议或租赁合同或房产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人基本信息说明材料(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任一个月的收费凭证复印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上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存在任何行政处罚或警告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须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得分包和转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6.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06-19 09:00 至 2019-06-26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05
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05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07-09 14:00
五、开标时间:2019-07-09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公告期限:公告发布后五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