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的基本账户(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以电汇或转账形式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一律无效。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玖万元整;
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4、保证金请交至下列任意一个账户:
户名、开户行、行号信息如下:
(1)开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原银行鹤壁分行营业部
账号:5010944600026002320
行 号:313497078006
(2)开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000000798122822400122510
行 号:402497002016
注:1、为避免供应商转错子账号,供应商可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所对应的保证金账号转款。
4、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对应的保证金账户。务必在用途中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有标段号的还需注明标段编号,未在用途栏标注明或注明错误的,会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确认。
5、投标保证金以到达对应保证金账户内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手续办理时间、资金在途时间等,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保证金账户。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项目结束后,根据相关法规可以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由项目代理机构在鹤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起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交易中心收到代理机构的申请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准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直接退还至原缴入的银行账户。
7、各有关单位或交易主体在保证金缴退工作中如遇到任何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392-3362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