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 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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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内容 |
采购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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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江南新区经十路污水管改迁工程 |
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
排污、排水、检查井及道路恢复等内容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相关部分、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财政性资金,最高限价:人民币683349元。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施工总承包(2014版)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3)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报名/发售时间:2019年6月20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
2、报名/发售地址:供应商登陆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http://www.raztb.com/TPFront)会员系统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3、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4、下载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http://www.raztb.com/TPFront)或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下载。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7月2日上午9:00止;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见当天大厅公示栏);
八、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7月2日上午9:00正;
九、磋商地点: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见当天大厅公示栏);
十、磋商保证金:不需要缴纳。
十一、其他事项:
1、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供应商必须先加入“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诚信库”(具体的办理流程详见《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诚信库办理指南》),再进行网上报名。
4、供应商已进行报名并获取了磋商文件而又放弃参加投标的,可于磋商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瑞安市分网(http://www.raztb.com)会员系统网上取消报名。
5、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成交的供应商,必须事先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请供应商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注册。
6、根据浙财采监〔2012〕11号文件,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已注册并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且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条件的,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址:瑞安飞云江景花苑6幢
联系人:陈一伟
联系电话:13967746319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嘉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瑞安市南方大厦五楼
联系人: 蔡小芳
联系电话:0577-66807765、13511492005
传真:0577-65838600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黄艳雁
监督投诉电话:0577-65827567
传真:0577-65827570
地址:瑞安市财税大楼15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