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厂电镀部分环保验收服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150,000.00元
分包内容最高限价数量单位简要技术要求
| 二、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及工作内容、要求\n①项目基本概况介绍\n重庆璧山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厂一期工程(电镀废水)进水新增含铜废水和高浓度废水,需对该两条污水处理系统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申领排污许可证。\n ②主要工作内容、编制深度、工作进度及成果要求\n A、主要工作内容\n 按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相关的编制标准、原则和深度,编制完成本工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并申领排污许可证。\n B、编制要求\n 完成本工程对重庆璧山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厂一期工程(电镀废水)新增含铜废水和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申领排污许可证。在深度和范围上应满足重庆市和采购人的要求,报告质量符合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并通过审查批准。\n C、工作进度及成果要求\n 工作进度:合同签署后60天内提交项目报告(送审稿);\n成果文件:成果文件文本版5份,电子版本1份。 | ¥150,000.00 | 1 |
最高限价总计:¥150,000.00元
六、项目政策信息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具备有编制污水处理厂类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者环保竣工验收报告业绩。
注:以上特定条件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
八、获取分散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9年6月20日 至 2019年6月25日 10:00
文件购买费:¥4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磋商保证金。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年6月25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年6月25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发局会议室
十、评审信息磋商开始时间: 2019年6月25日 10:00
磋商地点: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发局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市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经办人:梁老师
采购人电话:15025373066
采购人地址:璧泉街道双星大道8号
十二、附件(定稿)竞争性磋商-电镀污水验收.docx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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