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编号:HBZX-2019-0201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
- 采购人名称:肃宁县城建局
- 采购人地址 :肃宁县武垣西路
- 采购人联系方式:石亚利 0317-8503356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丰收路122号润泽大厦1201室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高兴15512795796
- 采购预算金额:2074781.00
- 采购用途 : 本项目为肃宁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部分设施进行全密闭恶臭异味气体收集治理项目,新增二套生物除臭设备,设计臭气风量分别为5000m3/h和22000m3/h。主要针对集水井、粗格栅渠、提升泵房、细格栅渠、格栅机、储泥池、污泥脱水机房、污泥堆棚构筑物的臭气收集处理,详见招标文件。#detail#null
- 项目实施地点 :肃宁县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且具备与本次招标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它条件。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投标人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hebpr.cn/)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 招标文件售价 :600
-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9-06-24
-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9-06-28
- 时刻说明:8:30时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 投标截止时间:2019-07-16 14:30
- 开标时间:2019-07-16 14:30
- 开标地点:肃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 供货时间:60日历天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传真电话:
- 受理质疑电话:15512795796
- 备注: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