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9-C3-24742-CGZX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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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标 |
采购名称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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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
餐厨垃圾处理服务 |
1 |
项 |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40 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
1、磋商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在响应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磋商判小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28日17时止,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gxzfcg.gxzf.gov.cn.proxy.sre.ac.cn:80)直接在线办理报名登记业务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法人企业报名时须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企业报名时须上传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自然人报名时须上传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0.8万元整。
磋商供应商应于2019年7月2日10时整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华东路支行
银行帐号:45001604568059198888
本中心财务(电话:0771-2501693,地址:南宁市园湖南路2-60号)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19年7月2日10时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2019年7月2日10时整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本中心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二楼,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南宁市民生路2号
联系人: 杨远福; 联系电话:0771-2612457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
项目联系人:张国铨; 联系电话:0771-5309312、0771-5309311。
3.监督部门: 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话:0771-5339851。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