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本项目不得转包、不得分包;(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浜镇河道整治新谊小区和香江花苑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621-245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RS-2019CG110)
3、预算编号:15-19-53657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范围:新浜镇河道整治(新谊小区、香江花苑)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为进一步改善新浜镇区域内河道水环境,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提升新谊小区、香江花苑及周边环境质量,对新谊小区、香江花苑进行雨污水分流改造,主要工作内容为新增(更换)雨、污水检查井;新增(更换)雨、污水管网;新增(更换)雨水口;小区空调、雨水排水管更换;厨房排水管外移;道路、绿化修复等。详见招标需求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业主指定地址
6、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80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3771216.00元(国库资金:3771216.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6-24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7-01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4、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和市政工程专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投标人员情况表》的负责人查询结果页面盖章;6、财务状况报告(17年度或18年度);7、纳税和社保的相关材料(19年3、4、5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凭证);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以上资料需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6-24 17:00:00至2019-07-01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上传资料后,经审核通过后方能浏览磋商文件,以上资料上传后需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时间2019年6月24日 17: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01日17:00(工作日工作时间段内),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文件费1000元/本,逾期不再办理;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本项目除网上报名外,需携带以上上传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完成报名手续,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7-05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7-05 09: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系统书面响应文件递交至磋商地点。
2、磋商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2)加盖公章的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原件;3)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咨询电话:(021)54679568转16206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茸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中心街1号 | 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
| 邮编: | 201605 | 邮编: | 201600 |
| 联系人: | 庄丽强 | 联系人: | 代理机构业务员 |
| 电话: | 57899803 | 电话: | 37821523 |
| 传真: | 57899803 | 传真: | 378215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