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工程大学航空工程学院垃圾暂存厂房工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企业业绩(2016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已完工的类似业绩至少2项,需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业绩(2016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已完工的类似业绩至少2项,提供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中需体现拟派项目经理)。3.3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参加本次军队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24日 09:00 至 2019年06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座9楼 901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至 2019 年 6 月 28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2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大厦B座9楼901室)。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另外请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及原件,包括:(1)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2)资质证书(仅提供复印件);(3)项目经理相关证书;(4)企业及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材料;(5)省外企业提供“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企业截图;(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等报名登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空军工程大学航空工程学院服务保障中心2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军队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建设单位:空军工程大学航空工程学院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霸陵路1号
联 系 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29-84787175
户 名:空军工程大学航空工程学院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纺织城支行
帐 号:102448005382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座9楼 901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29-63021289/90
电子邮件:851731190@qq.com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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