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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项目:莲都区环卫局2019乡镇垃圾中转设备更新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3投标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4投标截止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9年 6 月25 日 - 7月2 日每天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019年 7 月2日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8. 招标文件发售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8.1潜在投标人可登陆http://ld.lssggzy.com/ldweb/ \ www.zjzfcg.gov.cn,下载。 8.2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未关注相关网站,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招标文件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0.保证金交纳: 10.1投标保证金:无。 10.2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10.3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交纳。 1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 7 月 16 日09:00(北京时间)。 12.递交文件地点: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丽水市大洋路122号市交警队隔壁莲都区总工会新大楼5楼)。 13.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19年 7 月16 日09:00(北京时间)。 14.开标地点: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丽水市大洋路122号市交警队隔壁莲都区总工会新大楼5楼)。 http://ld.lssggzy.com/ldweb/ \ www.zjzfcg.gov.cn, 17.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江淑梅 联系电话:0578-2275331 地址:丽水市丽阳街28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秋丽、蓝浩 联系电话:0578-2571155 传真:0578-2531111 地址:丽青路39号2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联系人:赵洪均 监督投诉电话:0578-2131236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71号
采购人:丽水市莲都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 6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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