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日常运行;2.垃圾分类源头宣传引导;3.垃圾分类基础设施维护;4.运用科技手段开展垃圾分类工作;5.厨余垃圾收集率达到10%以上;6.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7.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单位具备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资质;3.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行为情况;4.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无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公司应具有投放科技智能垃圾分类设备的能力;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0.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26日 09:00 至 2019年07月0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驼房营路新华科技大厦A座11层1109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驼房营路新华科技大厦A座11层1109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请按规定在报名时携带如下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②投标单位具备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请携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退还,复印件存档。投标人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