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 1、建设单位: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人民政府; 2、工程名称:永陵镇罕王路非机动车道及污水改造及板涵工程; 3、建设地点: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境内; 4、计划投资:1787.83万元; 5、资金来源:政府自筹; 6、质量要求:合格; 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工期: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10月31日; 9、标段划分:1个标段; 10、投标保证金:贰拾陆万元人民币(基本账户转出)。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市政专业和公路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出具的机打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并加盖社保局公章。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 1.报名及截止时间: 2019年6月25日— 2019年7月1日16:00截止(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新宾满族自治县城建局12楼报名箱报名。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市政专业及公路专业同时具备)、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道桥专业中级及以上)、交通厅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A证、B证、C证)、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类似业绩三个及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具备2017年辽宁省普通公路施工企业检查评价等级A级及以上、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出具的机打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并加盖社保局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真实有效的社保账户及密码。(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进行投标报名(注明所投工程名称、投标单位、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不合格的单位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按招标代理公司通知的时间、地点、持企业有效证件及相关人员、材料等相关要求,进行原件复核,原件复核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于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8日到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份6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13:30时,递交地点为:新宾满族自治县城建局12楼开标室。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新 宾满族自治县城建局12楼开标室进行本工程的开标会。 招标人: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兴国 联系电话:024-55171308 招标代理人: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道临江东路16号4单元701 联系人:尉迟昆仑 联系电话:024-57880999 2019年6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