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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编号:WXZXLDZB-2019-042号 2. 项目名称:驻大港头均溪部队饮用水安全工程项目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5. 项目概况:
6. 投标人的资格: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公布为准。 6.3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7.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8.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6月26日—2019年7月3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9.招标文件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0.招标文件发售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11.履约保证金: 11.1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 11.2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 12.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17日09:00时(北京时间)。 1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莲都区大洋路120-122号5楼) 14.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19年7月17日09:00时(北京时间) 15.开标地点:丽水市莲都区招投标中心(莲都区大洋路120-122号5楼) 16.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http://ld.lssggzy.com/ldweb/) 17.联系方式 17.1采购人名称: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728075321 地 址:莲都区大港头镇 17.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何仪 联系电话:0578-2273006 传真:0578-2781300 质疑联系人:泮良英 联系电话:0578-2178105 传真:0578-2781300 地 址:丽水市北苑路198号财富大厦8楼802室 1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莲都区财政局
采购单位: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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