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RCJSSD-GKCG-2019002
四、采购预算:4200000.00元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姚关镇集镇的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河道、绿化带垃圾清理。(包括山邑村、蒜园村、姚关社区、大乌邑村、富阳村、杨美寨村、摆马村、河尾村、陡坡村,9个村,约10000户,服务人口约32000人)。(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第三章)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依法缴纳税收;
4、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次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商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不接受联合体;
七、投标人需现场报名及网上报名, 未通过两种报名方式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
(一)现场报名:
进行现场报名的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
1.报名函。(原件)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须提供新证)(原件);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原件);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原件);
6. 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原件);
7.提供盖有采购单位公章的项目现场勘察证明(原件);
备注: 1. 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河道、绿化带垃圾清理相关内容;
2.请按以上内容及顺序提供装订成册后的报名资料一份(复印件),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邮箱、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未按公告格式及要求提供材料的,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完成后,投标供应商需凭办理的CA证书,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进行网络报名.未按要求办理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九、其他事宜
1、投标报名时间:五个工作日(2019年6月27日8时00分至2019年7月4日下午17时30分),逾期恕不受理。
2、现场报名地点:云南镕诚建设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施甸县甸阳镇文化广场旁 )。
3、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供应商请于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4日)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wsggzyxx.gov.cn/))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24日上午9时00分。
5.投标文件提交: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同时携带CA)。
6、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施甸县支行
账户:云南镕诚集团施甸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412 9501 0400 12901
7、投标申请人在参加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项目名称:施甸县姚关镇人民政府集镇垃圾治理、垃圾清扫、集镇绿化服务采购
招标单位:施甸县姚关镇人民政府
组织机构代码:11533022015259461Q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5187521818
代理机构:云南镕诚建设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5527257553
电 话: 0875—8125699 手机18908757689
邮 编: 678200
E-mail:2639880894@qq.com 传真:(0875)8125699
发布日期:2019年6月27日
1、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依法缴纳税收;
4、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次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商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不接受联合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