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编号:待定
三、采购项目名称:高明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服务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50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标包 项目内容 服务期 1 高明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服务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佛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佛山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零填埋全焚烧”工作方案》的通知(佛环委【2018】61号)中“2018年11月1日起,除南海区依靠本区污泥焚烧设施处置处理污泥外,其他各区污泥均交由三水区或顺德区污泥焚烧处置项目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处置,基本实现市内无出路污泥全面市内焚烧目标。”的规定,即本项目污泥应由三水区或顺德区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处置,目前三水区具有污泥焚烧处置能力的只有佛山市佳利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区具有污泥焚烧处置能力的只有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但佛山市佳利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污泥焚烧处置能力已满负荷,所以本项目污泥只能由顺德区的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本项目符合该条款的规定,故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右滩村象山尾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 姓名:张世满工作单位:佛山市华力源节能环保有限公司 职称:工程师
意见:与专家小组综合意见一致
2.专家2 姓名:黄敏烨 工作单位:南海汇捷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 与专家小组综合意见一致
3.专家3 姓名:唐槐轩工作单位:广东建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与专家小组综合意见一致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根据佛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佛山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零填埋全焚烧”工作方案》的通知(佛环委【2018】61号)中“2018年11月1日起,除南海区依靠本区污泥焚烧设施处置处理污泥外,其他各区污泥均交由三水区或顺德区污泥焚烧处置项目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处置,基本实现市内无出路污泥全面市内焚烧目标。”的规定,即本项目污泥应由三水区或顺德区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处置,目前三水区具有污泥焚烧处置能力的只有佛山市佳利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区具有污泥焚烧处置能力的只有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但佛山市佳利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污泥焚烧处置能力已满负荷,所以本项目污泥只能由顺德区的广东顺控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本项目符合该条款的规定,故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6 月 29 日 至 2019 年 07 月 05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小姐 | 联系电话:0757-27336512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孙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8212061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29栋202-204房 |
| 联系人:王祝丹 | 联系电话:0756-3263130 |
| 传真:0756-3230033 | 邮编:519000 |
| (三)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68号 |
| 联系人:孙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8212061 |
| 传真:0757-88212061 | 邮编:528500 |
| (四)财政部门: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
| 联系人:崔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8628939 |
发布人: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