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卷烟厂的委托,对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卷烟厂制丝线除尘系统购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凡具备条件、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卷烟厂制丝线除尘系统购置项目;
2.2 招标编号:HNYD2019-037;
2.3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招标范围:购置八套布袋式除尘器。配套相关的防火阀、双向隔爆阀、无焰泄爆装置等安全附件,器件、管路设计、制作及安装,检修平台制作安装等内容。涵盖上述购置安装中新增设备、器件和管路的设计、采购、制造、包装、运输、保险、设备的到厂卸货、二次转运、保管、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前的维护、人员培训以及质保期内的各项服务。另包括对当前设备、设施的拆除及恢复等工作。
2.5 供货及安装期:供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安装调试期:根据甲方生产安排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2.6 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后至少12个月;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除尘器的设备厂家或生产除尘器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的经销商;
3.2投标人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无不良经营行为记录以及履行合同、服务能力的承诺,并提供承诺声明(统一格式见附件);
3.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截图为准,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良好的证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间;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10日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5时3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 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心怡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05室。
4.3 报名须携带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一般纳税人证明;(4)经销商须提供生产除尘器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5)承诺声明(统一格式见附件);(6)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截图为准);(7)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项截图);(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10日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5时3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心怡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05室;
5.3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均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19年7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心怡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05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南阳卷烟厂办事公开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卷烟厂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新华东路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7-6303906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心怡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05室
联 系 人:范先生、罗先生
电 话:0371-56572856
附件:
承 诺 声 明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卷烟厂
我公司在此承诺:我公司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符合贵厂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较强的履行合同实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服务能力,无违法违规记录,而且在此次投标及之前的其他投标行为中不存在腐败、贿赂或欺诈行为,在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特此声明。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公司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公司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公司的投标、取消我公司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公司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如本公司虚假承诺,招标人对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退还,同时本公司将向招标人的以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赔偿:
1.造成招标人重新发标的损失;
2.造成招标人被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的经济损失;
3.造成招标人被其他投标人诉讼、仲裁、投诉造成的全部损失。
投标单位名称(盖投标人公章):
授权代表(法人代表)签字: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