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长垣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中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YGZB-2019-0619
1.3、资金及来源:企业自筹
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管理的规定;
1.5、服务期限:自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截至
1.6、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为长垣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中水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招标代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3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甲级资质;
2.4业绩要求:2016年以来具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已完工或正在实施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或全过程造价控制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
2.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2.6全过程工程咨询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9年7 月 3 日——2019年 7月 9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报名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内容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代理公司留存复印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市政府东邻新中大道世纪村西大门7座1-2层西第7户)。
3.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 7 月 24 日09 时 30 分,地点为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市政府东邻新中大道世纪村西大门7座1-2层西第7户)开标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垣能投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长垣县蒲东区长石路南侧
联 系 人:张哲阳
电 话:15037318777
招标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7座1-2层西第7户
联 系 人:张小露
电 话:16638511908
电子信箱:1571693667@qq.com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2019年7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