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单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722201902000121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 A | 单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 1 |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在全国范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情况,项目经理目前并未承担其它在建工程;4、投标人应通过山东省一体化平台报送信息并验证后,省住建厅将统一推送给各设区市、县(市、区)住建部门,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后,企业方可进行报名;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000.877348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9年7月4日9时0分至2019年7月10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单县舜师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单县人民法院南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月04日至2019年07月10日,每日9:00至17:00,持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及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红色)证件复印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份)到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单县舜师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单县人民法院南报名,证件不齐全或过期不予受理。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维码清晰可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报名的);3、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其身份证(注册建造师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4、拟派项目注册建造师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原件;(不足6个月的,须提供自新注册或转注册之日起至2019年6月份的养老保险证明);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在全国范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情况,项目经理目前并未承担其它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6、投标人须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提供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网页版(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方可参与投标。注: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资料,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500
五、公告期限:2019年7月4日 至 2019年7月10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7月25日14时30分至2019年7月25日15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单县舜师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单县人民法院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7月25日15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单县舜师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单县人民法院南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博 联系方式:13395300600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