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垃圾处理车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00,000
四、采购数量:1辆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或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的年度审计报告或报价人新注册成立的最近一个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取得合法工商营业执照,并具相关经营范围。
3、供应商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件或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满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查询结果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划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办理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5)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备注:以上资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逐页加盖公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供查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07月08日 至 2019年07月12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6号盛丰商务大厦9楼91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30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6号盛丰商务大厦9楼910室
十、开标时间:2019年07月30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116号盛丰商务大厦9楼910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7 月 08 日 至 2019 年 07 月 1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彭先生 | 联系电话:0752-2843696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文先生 | 联系电话:0752-3728288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05号1201-1206房,1301-1303房 |
| 联系人:于红梅 | 联系电话:020-83277440 |
| 传真:020-83713041 | 邮编:510610 |
| (三)采购人: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人民政府 |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居委沙田镇人民政府 |
| 联系人:汪惠明 | 联系电话:0752-3728288 |
| 传真:0752-3754988 | 邮编:516269 |
发布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