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大新铅锌矿矿区重金属污染土壤整治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CZZC2019 -G3-00001-JLN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220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新县五山乡人民政府
地址:大新县五山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赵工 电话:0771-36500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传真:0771-2822099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南宁市壮锦大道31号云顶印象4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受大新县五山乡人民政府委托,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拟对大新铅锌矿矿区重金属污染土壤整治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大新铅锌矿矿区重金属污染土壤整治项目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CZZC2019 -G3-00001-JLNF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
1 |
大新铅锌矿矿区重金属污染土壤整治项目采购 |
1项 |
(1)重金属污染农田808亩,其中对348亩优先保护类农田进行监测,对460亩严格管控类农田进行土壤改良后种植剑麻和甘蔗;(2)区域内污染底泥3090方进行稳定化处理后安全填埋;(3)修缮田间灌溉沟渠5787.85米。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05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满足本项目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1000万元以上的土壤或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渗坑治理、油泥治理、固体废物处置、垃圾填埋场等项目不在此业绩要求范围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对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谈判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9年7月5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9年7月12日止(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9时00分到12时00分,15时00分到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获取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3.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不含其他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不提供电子版。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有效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法人公章,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代表其符合本项目投标资格。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开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友谊大道支行
开户账号1:45001598054059556677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7月26 日15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安排,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7月26 日15时00分,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安排,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转账底单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必须投标保证金转账底单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招标人名称:大新县五山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工 电话:0771-3650010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工 联系电话/传真:0771-2822099
联系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31号云顶印象4楼403
3.监督部门:大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 话:0771-3626646
十二、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招标人名称:大新县五山乡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国内注册满足本项目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1000万元以上的土壤或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渗坑治理、油泥治理、固体废物处置、垃圾填埋场等项目不在此业绩要求范围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对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谈判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05日 09:00 至 2019年07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26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26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