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莆田市大湖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二期垃圾清运处置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PTZHX201905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唐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0595829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荔盛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
联系方式:唐先生180595829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13950726899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荔盛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委托,对莆田市大湖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二期垃圾清运处置服务采购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 项目编号:PTZHX2019055
- 项目名称:莆田市大湖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二期垃圾清运处置服务采购
- 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五、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报名时间:2019年 7 月 4 日至2019年 7 月 28 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 7 月 29 日 08:30 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报名方式及标书费:
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邮寄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先将标书费(100元)和邮购费(50元)转账或电汇到指定账户,再将转账或电汇的银行回单、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至我司或发邮件,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快递或发电子邮件方式寄给报名人。
3、无记名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ptfwzx.gov.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一并交于招标代理人。
七、地点安排:
1、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报名、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 1058-5,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3950726899。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
八、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1、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莆田农商行行政服务中心支行,
帐号— 9040 2100 3001 0000 0192 06;
*投标保证金应以电汇、转帐等公对公、非现金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指定的账号,以款到帐户为准。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帐户或公司的名称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请投标人在存款单上注明招标文件的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
2、标书费、招标服务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莆田分行,
帐 号—157 271 212 ;
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十、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招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一、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采 购 人:莆田市荔盛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
联系人姓名:18059582909
联系电话: 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 1058-5
电 话: 13950726899
传 真: 0594-2331626
联 系 人: 陈女士
邮 箱:729226351@qq.com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述货物、服务的境内制造商、服务商,且具有法人资格的,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的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的任一月的纳税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6)投标人须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10)投标人须提供合作的终端处理单位有处理生活垃圾的资质证明,且提供允许接收处理本招标项目分选后陈腐垃圾可燃物的书面许可证明文件。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04日 21:48 至 2019年07月28日 21:48(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ptfwzx.gov.cn)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29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29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